各党支部:
根据学校党委工作要求,为了做好今年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的工作,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顺利接转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
1、党员组织关系,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。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,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将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,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。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,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,交纳党费,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。
2、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应当一致。
3、党员的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,正式组织关系转移时需开具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”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,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。党员因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,时间在6 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,应按规定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,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。避免发生因组织观念淡薄保管不善而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、或长期自行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、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接转组织关系,而造成预备党员不能按期转正或脱离党组织等现象。
4、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,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有责任督促接受地党组织及时反馈回执。转出地党组织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,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“贴回执联处”备查。
5、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,不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,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,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,就被认为是自动脱党。
6、毕业生党员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,应妥善保存,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接转好组织关系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,党员要及时向学院分党委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写出书面报告。
二、组织关系转接的具体程序和要求。
1.已落实工作单位(包括考取研究生)的毕业生党员,请咨询单位组织部门确定“转入单位”和“抬头”。
2.未落实具体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,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、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党组织。无特殊原因,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。
3.请毕业生党员认真填写附件表格,并请党支部书记汇总于6月5日前将统计表发至zhrui@cumtb.edu.cn。
附件: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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