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纪念我国著名的科学家、地质学家、教育家、社会活动家、我国地质事业的奠基人之一李四光,对我国科学事业和地质教育事业的巨大贡献;继承和发扬他从国家建设需要出发,积极从事科学、技术和教育实践,不断开拓创新,勇于攀登科学高峰的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;鼓励广大地质类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科技进步多做贡献,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设立并全额资助“李四光优秀学生奖”。
“李四光优秀学生奖”包括李四光优秀博士研究生奖,奖金2万元/人;李四光优秀硕士研究生奖,奖金1.5万元/人;李四光优秀大学生奖,奖金1万元/人;李四光优秀学生提名奖,无奖金。
现将本年度有关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程序:个人申请、单位推荐
(一)个人申请
申请人应为在读及应届毕业的非定向学生。
本奖必须坚持自愿原则,进行申报。申报材料包括:申请书(网络版和纸质版)、相关证明材料。申报材料需一式五份(含1份原件),复印件需经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。下面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说明:
1.申请书填写:申请人必须进行在线注册“李四光优秀学生奖在线申奖系统(/index.html)”,填写申请书并打印。注意:
(1)填写“请奖类别”时,应按申请人目前所攻读学位填写;
(2)“申请人主要成果简述”一栏,要突出重点,简明扼要;
(3)务必确保纸质版申请书与电子版一致,否则申请无效。
2.相关证明材料:
(1)正式成绩单复印件和专业年级综合排名证明(只对本科生申请者要求);
(2)个人在科研项目中的排名证明:如立项申请或项目获奖证书等;
(3)代表性成果:论文仅列出已经出版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,其他无需列出,且必须提供有效检索证明(如《北京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报告》等),检索证明上需列出期刊的影响因子及文章的引用情况;
(4)获奖证明及相关材料:学生工作类获奖须经学生工作部门审核盖章,科研成果类材料须经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;
(5)有2位教授级专家推荐:博士生和硕士生必须由两位不同单位的相当于教授级专家推荐,推荐意见一定要由专家本人填写,并注明单位、职称、联系方式,在打印的纸质版中签名或盖章。
(二)单位推荐
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。以学校或具有独立法人的研究院(所)为基本推荐单位,我校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各推荐1人。推荐单位接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,按照《李四光优秀学生奖章程》的要求进行审查;同意提名后,如实填写“推荐意见”,由单位领导签字,加盖公章后,一式五份,报送初评单位。
二、申报时间
申报截止时间:2016年6月20日。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评议,决定最终上报名单。
三、评选
申报工作结束后,李四光优秀学生奖委员会将按照《李四光优秀学生奖章程》规定的办法和程序,2016年9月之前评选出第七次李四光优秀学生奖获得者。经公示后,李四光优秀学生奖委员会将于2016年10月颁奖。
为便于广大地质类学生掌握信息,适时办理申请事宜,请查看“李四光优秀学生奖在线申奖系统”(/index.html)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徐老师
联系电话:62339309
附件:《李四光优秀学生奖章程(2015年修订版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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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13日